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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卷第六十九
唯是一心。開合無異。
何者。
以一陰名色。 四陰名心。
從心所生。故稱為色。
心是所依。色是能依。
攝能歸所。但是一心。
本末元同。 體用常合。

宗鏡大旨。於此絕言。

破六入文云:
佛告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
覽塵斯憶。失憶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
吸習中歸。 不相逾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
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因于生滅。二種妄塵。
集知居中。
 
釋曰:此破意入也。
疏云:覽塵斯憶者。 
憶即是生。失憶為忘者。忘即是滅。
失憶不離自心。妄謂為境。故云是其顛倒生住異滅。 

吸習中歸不相逾越者。
吸習生住異滅。歸識心內。 故云中歸。
前念滅。後念生。無雜亂失。 故云不相逾越。

故經云;
心性生滅。猶如猿猴。 當知見境生滅者。即是自心生滅相故。
故云:心生種種法生。
 


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
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
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

不於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
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

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
若從滅有。生即滅無。孰知生者。

若從根出。 寤寐二相。隨身開合。
離斯二體。此覺知者。 同於空華。畢竟無性。

若從空生。自是空知。 何關汝入。是故當知。
意入虛妄。本非因緣。 非自然性。

釋曰:
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 名覺知性者。

謂眼耳取外塵境。剎那流入意地。
從外入內。名為逆流。
眼耳唯緣現境。 至第二念緣不及故。故云流不及地。

唯意根獨取。 名覺知性。
此覺知性。因前塵起。畢竟無體。
以妄知強覺。成內眾生。
因滅想凝空。為外國土。 

經云:
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迷湛寂一心。
作內六入。更無別體。唯是真空。意入既虛。
前眼等五入亦爾。


首楞嚴經破十二處文云:
佛告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之法。
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阿難。
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

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
離合冷煖。及虛空相。當知何在。

今於色空。 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
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
俱無處所。則意與法。
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曰:
此破意法二處也。夫分能標所構畫成持。立境立心。
皆是意法。先破其分別惑本。
則前五根十處自傾。法處是所緣。意處是能緣。只如法處。
為復即心不即心。

若即心者。法則全心。心不見心。 云何成處?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之自性。為有知無知。

若有知。則名心。不成於法。
若無知。則不屬自心。同他心量。

以知二處。 俱無自體。
則善惡無記三性等法。四種意根等心。 皆同一性。

無有能緣所緣之異。心境皆空。
故論云:
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 無相可得。
則無相理現。有作情亡。因緣自然。
名義俱絕。例十處色心。亦復如是。



破十八界文云:
佛告阿難:
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 此識為復因意所生。
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阿難!
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
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
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
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
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
非意所攝。汝識決定。依於法生。汝今諦觀。
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
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
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
相狀不有。界云何生。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
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
非自然性。

釋曰:
此破意識界也。如十八界中。
皆因意識建立。根本立處尚空。所生枝末何有。
既無處所可得。又無界分可憑。事誑理。
虛情危執劣。惡見之根株盡拔。妄識之巢穴齊傾。
獨朗真心。圓周法界。安國云。謂色等五塵界。
是限量境。五識親證。都無塵相。
如來藏中頓現身器無塵相。六七妄想。謂有我法。
想所現相。是分別變。分別變相。但可為境。而無實用。
如日發焰帶微塵而共紅。非實紅也。
如水澄清。含輕雲而俱綠。非實綠也。若了藏性。
則知塵境而為妄也。故知諸法但從分別而生。
分別既空。名相何有。夫人空易了。法我難除。
不達法逐緣生。執有自體。

如攝論云:
若執法體是有。名法我執。如二乘人。
依麤分別事識修行。但了法中無我。
不知法體全空。聞諸法空。
生大怖畏。是知法空是本。人空是末。
夜繩未曉。蛇想寧除。翳目猶存。空華豈滅。 


破七大性文云:
佛告阿難。識性無原。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
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
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
此舍利弗。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
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阿難。若汝識性。
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
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若汝識性。
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
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何所發。若生於空。
非相非見。非見無辯。自不能知明暗色空。
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
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汝更細詳。
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
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
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
無從自出。若此識心。本無所從。
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地水火風。
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
汝心麤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
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
為非同異。為非空有。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
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
含吐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或為因緣。
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
都無實義。

釋曰:
此破識大性也。諦詳佛旨。本契無生。
但以有情。唯迷妄識。以昏擾之性。
起遍計於覺原。逐雜染之緣。沈圓成於識海。
眠三界之夢宅。一覺而塵劫不惺。造四大之幻身。
生滅而恒沙莫算。今推此識。決定無體。
從緣所起。悉順無生。四句檢之。自含妙理。
此識了知為生於見者。如無明暗色空。元無見性。
見性尚無。從何發識。此破自生也。為生於相者。
不從見生。則不見暗明。明暗不矚。即無色空。
彼相尚無。識何所發。此破他生也。
既不得自見之性。又不得他相之觀。自他既虛。即無和合。
所以推云。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
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
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以動靜相乖。
事非和合。此破共生也。為生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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