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云﹕真故極成色(有法) ,定不離眼識(宗) ﹔
此宗除寄言簡過外,剋實言之,為相分色不離自證分識也。
量云﹕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 (因) ,
此因剋實言之,為不於識外緣色故,即相見俱依自證起之意也。
初三為眼界之塵識根,塵為相,識為見﹔根在相見外,
他宗妄執,自證所無,在所不攝
(然今所謂眼根實,亦識上色功能。但他所不及知,豈如兔角) 。
量云﹕同喻如眼識,異喻如眼根﹔
此同喻之眼識為見分,與相分同依自證,故用為同品。
自宗不許之眼根外色,為他宗所執者,故用為異品﹔
剋實言之,同如見分,異如外色也。此量變所緣緣之有境、能生二義為一名言﹔
蓋初三之中,具相分有境之所緣義﹔攝之為言,具自證能生之緣義。
因義雖寬,因性實狹﹔狹因能立寬,因非立故。
陳那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者非立量言,乃明義言,用能破即是能立之例故也。
問。何不合自許之言?
答。非是正因。但是因初。寄言簡過。亦非小乘不許。大乘自許。
因於有法上。轉三支皆是共故。
初明宗因。後申問答。初文有二。初辯宗。次解因。
且初宗。前陳言:真故極成色。五箇字。
色之一字。正是有法。餘之四字。但是防過。
且初真故二字防過者。簡其世間相違過及違教等過
為免過失,以“寄言簡過”變通之。宗依和因、喻屬於自許他不許的,以自許簡別,稱為“自比量”;他許自不許的,以汝執簡別,稱為“他比量”;共許的,在必要時以“勝義”、“真故”等簡別,稱為共比量。
外人問云:
世間淺近。生而知之。色離識有。
今者大乘立色不離眼識。以不共世間共所知故。此量何不犯世間相違過?
答。夫立比量。有自他共。隨其所應。各有標簡。
若自比量。自許言簡。若他比量。汝執言簡。若共比量。勝義言簡。
今此共比量。有所簡別。真故之言。表依勝義。即依四種勝義諦中。體用顯現諦立
問。不違世間非學即可爾。
又如世尊於小乘阿含經。亦許色離識有學者小乘。共計心外有其實境。
豈不違於阿含等教學者小乘
答。但依大乘殊勝義立。不違小乘之教學者世間之失
問。真故之言。簡世間及違教等過。極成二字。簡何過耶?
答。置極成言。簡兩般不極成色。
小乘二十部中。
除一說部。說假部。說出世部。雞胤部等四。
餘十六部。皆許最後身菩薩染污色。及佛有漏色。
大乘不許。是一般不極成色。大乘說他方佛色。及佛無漏色。
經部雖許他方佛色。而不許是無漏。餘十九部皆不許有。并前兩師不極成色。
若不言極成。但言真故色。是有法。定不離眼識是宗。
且言色時。許之不許。盡包有法之中。
在前小乘許者。大乘不許。今若立為唯識。便犯一分自所別不極成。亦犯一分違宗之失。
又大乘許者。小乘不許。今立為有法。即犯他一分所別不極成。
及至舉初三攝眼所不攝因。便犯自他隨一一分所依不成。
前陳無極成色為所依故。今具簡此四般故。置極成言
真故之言。簡世間及違教等過。
真故之言表依勝義。即依四種勝義諦中體用顯現諦立。
八諦:是為唯識論所標,說勝義四諦與世俗四諦,合而為八;
勝義諦四名者:
一世間勝義諦,亦名體用顯現諦。
二道理勝義諦,亦名因果差別諦。
三證得勝義諦,亦名依門顯實諦。
四勝義勝義諦,亦名廢詮談旨諦
勝義四諦者:
世間勝義,又名體用顯現諦;為事相粗顯,猶可破壞,故曰世間,唯聖者所知,異於世間世俗,故名勝義。 道理勝義,又名因果差別諦;
即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十善巧」(由蘊、處、界等十法能生善巧之妙智故),
事相粗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又為聖者之所知,勝過第一俗
(「假名無實諦」謂瓶、盆等,但有假名而無實體),故名「勝義」。
問。極成二字。簡其兩宗不極成色。未審三藏立何色為唯識
答。除二宗不極成色外。取立敵共許。餘一切色。總為唯識。
故因明疏云:
立二所餘共許諸色為唯識故。宗後陳言。定不離眼識。是極成能別
宗鏡錄(62)
若小乘宗中執佛是有漏。眼識。及最後身菩薩染汙眼識。即大乘不許。亦須簡之。
即兩宗互不許者。是不極成法。
今但取兩宗共許極成眼識。方立為宗。 故前陳言極成眼識也。
“共許極成”(必須論敵雙方認可)
“極成”即“共許極成”,指的是立敵雙方共同認可
(因為因明立量時要求所用之概念必須是雙方同時承認的)。
延壽認為“置極成者,簡兩般不極成色”,
此“兩般不極成色”即“最後身菩薩染汙色及佛有漏色”,
這兩種“色”是大乘不認同的,
只有小乘二十部中除一說部。說假部。說出世部。雞胤部等四。
餘十六部。皆許最後身菩薩染污色。及佛有漏色。
問。何不犯能別不極成過。且小乘誰許色不離於眼識
答。今此是宗依。但他宗中有不離義。便得以小乘許眼識緣色。
親取其體。有不離義。兼許眼識。當體亦不離眼識。故無能別不極成過
問。既許眼識取所緣色。有不相離義。後合成宗體。應有相扶過耶?
答。無相扶失。今大乘但取境不離心。外無實境。
若前陳後陳和合為宗。了立者即許。敵者不許。立敵共諍。名為宗體。
此中但諍言陳。未推意許。辯宗竟。
次辯因者有二。初明正因。次辯寄言簡過。
且初正因。言初三攝者。十八界中三六界。
皆取初之一界也。即眼根界。眼識界。色境界。是十八界中。初三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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