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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讀【經】;不建議讀【論】。
wolfgang 於 December 30, 2009 09:01 P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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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梅庵喜引宗鏡錄為證
乃宗鏡錄等同於經
猶更勝於經
為何梅庵敢如此斷言
乃佛經翻譯自梵文
若非特殊的人不能得其精髓

宗鏡錄是悟道祖師解經之論
悟道祖師之論亦如佛言
佛佛皆同證一法之故

第七識不緣外塵。
此第七識。但緣見分。
第七思量何法?
答。執第八見分。思量有我法故。
二乘無學無我執。以思量法我執故名意。
佛果我法二執俱無。恒審思量無我理。佛果第七亦名意。

一恒而非審。第八恒無間斷。不審思量我法故。
二審而非恒。即第六。雖審思量。而非恒故。不名意也。
前五俱非。非恒非審。
第七俱攝。而恒審故。獨名意也。
 

前五轉識。能熏阿賴相分種子。
第六意識。能熏第八相見分種子。
第七末那。唯熏第八見分種子。

六識到第八地。轉妙觀察智。
七識初地初心。就轉平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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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9
此識神經緣自何處?


說的很好
我們將回應拉上來跟大家討論
"六塵神經波流"應該改為"六識神經波流"

故若見性色身轉法身之時
六識神經便開始剝離身體
此時身體猶如烏龜脫殼般痛楚

問題來了考考大家
此識神經緣自何處?
有人能回答嗎?


被大家錯認【第六根】為【意根】的那個【意根】,
不純粹是【第七識】,但卻脫離不了【第七識】。

這個真相就在《佛説大安般守意經》說的:

「意與身同等」
「有意有身,無意無身。意爲人種。」 

【第七識/意】是一個【識】。但是當祂與【身】合一時,【整個身體】就
成為【意界/意處】或大家所講的那個【意根】。

「意與身同等」指出,整個身體都有【第七識】的【識性】
【六根】都有第七識的【識性】

另外要瞭解的是,第七識只攀緣【身體】,取【身體】為【境】。
因為【身體】是第八識自變且執持的。

【七、八】兩識互依的結果就有【身體】出現。
當第七識【動】時,身體六根就動

【外眼(浮塵根)】一動,便會刺激【眼神經(淨色根)】發出神經波。
故【眼神經波】即是【色塵】,第七識便取此身體之【境】

眼耳鼻舌身五根【神經】匯聚於【腦】
故【腦】內之【神經波】即是【法塵】,第七識取此身體之【境】

【神經波】猶如奔逸的電光,因此《楞嚴經》用【流逸奔色】【流逸奔聲】
【流逸奔香】【流逸奔味】【流逸奔觸】【流逸奔法】來形容【六塵神經波流】
由此知道我們從未見識過【實相界】。
我們從頭到尾都在取身體的【神經波流】為【境】。
第七識取眼、耳、鼻、舌、身、腦六塵神經波流等【幻境】。然後從【眼】發【眼識】。從【耳】發【耳識】。從【腦】發【意識】。

所以【六識】全是【第七識】取【幻境】所發的【妄見】。
可見【第七】遍通【六根(色法)】亦通【六識(心法)】。

這才是大家所講的那個【意根】。
這就是為什麼《唯識學》說【前六識】皆依【第七識】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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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9
請問停屍間裡的無來去呀~~


蕭平實實乃逐塊之痴犬也"之三

蕭平實最經典的胡扯就是:(意根)=(末那識) 

(意根)=意根但司前五根(眼耳鼻舌身)落謝影子耳。
(末那識) = 楞伽云:末那者:此云染污意。
恒審思量。故亦名傳送識。
末那識者第七識 

根塵識是三。前塵元不會分別。
勝義根能發生識。識能顯色分別。即是第六意識。 

第七識末那識。能去執持世間一切影事。
令人煩惱。不得自由自在。皆是第七識。


請先看下面咱家與蕭平實子孫無來去的一段對話
再來看人家大宗師如何說:


>>>怎麼,只許活人大腦是意根,不許死後大腦亦是意根麼?呵呵呵

請問停屍間裡的無來去呀~~
汝還要意根做什麼?
哈~~~~
蕭平實的阿賴耶識就夠汝用啦~~

迦葉還沒死就把意根滅掉了
汝竟然還癡迷死抓著意根不放

可憐呀~~~
令汝想去輪迴都不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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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庵!就這種﹝避重就輕,聲東擊西﹞技倆,您想呼攏誰啊?ㄏ嗄?

~~~~~~~~~~~~~~~~~~~~~~~~~~~

嗯!苟且偷生,厚顏殘活!確是閣下只今唯一生計矣!
無妨,且酌空為汝癡人做個總結吧!

◎無來去為梅庵癡人總結如下:

穿鑿瞎說「意根是色法」的是你!

馬腳自踹「意根是器世界」的亦是你!

愚癡不知「意根即末那」,引楞嚴經自賞耳光的是您!

可憐不明「意根即第七識」,引宗鏡錄耳光更賞的還是您!

梅庵啊梅庵!爛梅倒庵!

就您這種知見,這種漿糊!

也堪誇稱『世上只有我梅庵能讓蕭平實心痛並消失』?

就您這種剪刀,這種程度!

也堪囂言『梅庵破正光居士之「眼見佛性」正義』?!

呵呵!要得!要得!要得!要得!

來來來!閑言少扯,閃躲無效! 

回歸正題~~~~

且道「意根」更是「色法」?更是「心法」矣?

且道「意根」是否本即「第七識」,本是「末那」矣?


=========【緣起】============
 
◎梅庵曰:

請問若意根非色法
識如何顯?
請無來去答來~~~
切記!!!
道不出時
別又再耍裹腳布的那一招

帕人看破汝"手腳"乎?

古唯識學諸公沒大腦
因不見大腦故強言
意根屬心法


===================================


◎無來去笑回:

梅庵!您還真是羞恥不認,臉厚齊天啊!

如果意根即大腦~~~

閣下處羯羅藍受精卵位時,畢無大腦!難不成此時意根斷滅?竟是涅槃?

如果意根即大腦~~~

凡人嚼食豬腦時,難不成是在助其﹝滅意根﹞證無餘涅槃矣?


========================================


◎梅庵迴曰:

人死後是以第八識持身或輪迴
汝管它斷滅或或被吃

汝還以為意根是八識心法乎?

面壁去~~~



=================================


◎無來去大笑更迴:

意根本即第七識,本是心法,本攝五蘊中名蘊!您老兄不知麼?

更者,閣下既爾癡許『意根即大腦』!

怎麼,只許活人大腦是意根,不許死後大腦亦是意根麼?呵呵呵

更莫提仁兄胡言亂語,穿鑿瞎臆,前後相悖!

忽爾癡言:『意根即大腦』!

忽爾更扯:『意根是器世界』 矣!

呵呵呵呵呵~梅庵啊梅庵!

閣下臉皮粗厚如何?無來去此篇好欲相測矣!


=================================
◎梅庵迴曰:

哈~~~
別再總結啦!
汝無來去之總結就是一招纏不盡的裹腳布而已
汝已江郎才盡啦!
變不出花樣來啦!

梅庵之題
破慧廣法師「眼見佛性的含義」
為的是把蓮花裡的污泥挖出來
讓大家玩~~

卻出其不意讓十方論壇變成
護慧廣法師之法的網站

實在沒想到有此反效果~~
梅庵當懺悔去~~

再來梅庵有更精彩的
破慧廣法師之離念靈知是真心
敬請期待~~

歡迎慧廣法師的粉絲们
都能共相盛舉~~~

慧廣法師的粉絲無來去呀~~
梅庵的破慧廣法師之離念靈知是真心
即將上場啦!
請焚香祝禱吧~~~

梅庵之帖
破慧廣法師「眼見佛性的含義」
汝是反對最力者
難道不是慧廣法師的粉絲嗎?


=================================

溫溫曰:
如意根即大腦
且問當人死焚燒後豈不證入無餘涅槃入滅盡定
當死後腐蝕漸敗乃至完全腐敗亦如是入滅後有
如此意根屬色法,云何稱就識
是否當眾生入胎時,須帶著腦袋來投胎轉世
又當投胎者前世維豬狗畜生,今世為人腦袋是否為諸狗畜生之腦袋
梅庵,汝的腦袋為哪一類的腦袋??
可否細思維矣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


哈~~~
溫溫呀!


意根即大腦
意根屬色法,用後即隨色身而滅~

汝所說的情況
只有無來去的意根
死後才會如有妳所說那般
去問無來去吧~~

應該不用投胎
借屍還魂即可





第七末那識與第六意識何別? 


末那。此云意。其義即恒審思量也。
勝餘識者。第八恒而不審。
第六審而不恒。
前五不恒不審。
唯此第七。
於未轉位。恒審思量妄執我法。
于既轉位。恒審思量二空平等理也。

(請注意!第七末那可轉)


若此識名末那識。即應翻為意識。則與第六意識何別?
故曰:
若第七名為意識。則識是體。意是用。
體能持用。用不離體。
意即是識。猶如藏識。持業釋也。


若第六名為意識。則識是能依之識。意是所依之根。
根不是識。識依於根。猶如眼耳等識。依主釋也。

然諸聖教但名第七為意。不名為意識者。恐濫同第六故。
以上但對第六揀異。又標下。次對餘七揀異。

若約恒審思量。則此第七獨勝。
若約積集名心。則第七雖亦有積集義。較第八識則劣。
若約了別名識。則第七雖亦有了別義。較前六識則劣。


故但名為意也。或欲下。復顯第六近所依故。即是不共親依。

具如下釋。

這種被污染的(第七末那識),就叫做(第六意識) 其它五識不談。
眾人只知,(六識) 依(第七末那識) 而有,
 但卻未明查,(六識) 並非(直接) 來自(第七末那)。 
因為不解這個細微差異, 
以致有人誤以為(意根)是(第七末那識);而非(腦) !


何謂末那識?
末那識:思量能變識,即第七末那識。
末那識梵文Manas Vijnana , Manas 意譯為「意」,Vijnana 意譯為「識」,合譯為意識,這就與第六意識同名了。 為避免與第六意識混淆,因此保留末那原名,以示區別。 第六、七識雖然同名,但解釋不同,第六識是依意根

楞伽云:末那者。此云染污意。恒審思量。
故亦名傳送識。

何謂意根?
即所謂眼根(視覺器官)、耳根(聽覺器官)、鼻根(嗅覺器官)、舌根(味覺器官)、身根(四肢軀體) 和意根(腦及神經系統)。

下面摘自紫栢老人集:


眼耳兩根。皆離中取境。
鼻舌身三根。合中取境。

意根但司前五根落謝影子耳。五塵實境。並前五識所司也。

心光本湛。妙物無累。橫生知見。失彼精明。是以眼識黏色。耳識黏聲。鼻識黏香。舌識黏味。身識黏觸。意識黏法。奔境流逸。竟各忘返。殊不知五識一覺。唯六熾知。六若不熾。彼覺何咎?


眼耳鼻舌身。五根照境時。若第六識未起。則五根之精。如鏡之光。好醜雖明了。無分別也。此無分別者。謂之現量。

故永明曰:
初居圓成現量之中。浮塵未起。後落明了意根之地。外狀潛形。浮塵與意根。皆指第六識而言也。

東坡贊法偈:以意為根。
四句云:
法塵是五塵落謝影子。意根所取。非有實境。何以故?

蓋明了意識。有初中後三分。
初分近前五識。猶屬現量。
中分是六識正位。屬比量。
後分近七識。屬非量。

唯五識所取。為現量。為真境。
若六識既非現量。不過五塵之影耳。故曰:法塵
以佛為體。佛是覺義。現量所得。在境為真境。故曰:法身。


永明云:初居圓成現量之中。浮塵未起。此即法身也。
後落明了意根之地。外狀潛形。外狀即浮塵。所謂法塵也。

所謂圓成也者:
即因成之初。有覺存焉。謂之圓成者。
圓則極。成則住。極則變。住則壞。亦自然之勢也。
所以達者知此。能不遠復。
若流入相續相待。則遠之甚矣。


昔龐居士見馬祖。頓融前境。前境既融。非法身而何?
故偈云:風止浪靜也。 
然法身。離法塵無別有故。

又曰:水無別水也。放為江河。用則兼善也。是大乘菩薩之作用。非止自利。兼亦利他。且流通不滯也。滙為沼沚。不用則獨善也。是聲聞小乘之法。止於自利而已。豈有及物之功用乎。

風止浪靜。
浪即前七箇識也。
八識規矩云:淵深七浪境為風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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