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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言生

佛學、禪宗體證的重心,是如如不動的澄明自性。
澄明自性的境界,心物一元,是絕對的虛明澄湛。

《楞嚴經》指出,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卷2
物理的各種現象,與精神的各種作用,都是自性本體所顯現出來的。
自性本體,靈妙而光明清虛,圓滿而常住不變,是萬有的根元。
既然如此,人們為什麼又遺失了圓滿的真心,捨棄了寶貴的自性,自取迷昧?

《楞嚴經》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冷峻而深沉的反思,
其主要結論,是世於執著於“第二月”、“迷頭認影”、“不識衣珠”,
以及“清凈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等一系列哲思。

《楞嚴經》指出,由於情纏欲縛、執幻為真,人們遂喪失了本心。
只要一念回光,即可頓見本心,徹悟菩提。  
    1.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楞嚴經》在論析見性特質的時候說:
“且汝見我,見精明元。此見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卷2

指出人們能看見的作用,是由於能見的“精明”本元而來。
這種能見的功能,不是靈妙精明的真心自性,
它猶如第二個月亮所幻化的光亮,是假有的作用,並不是真月。

“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妙明無上菩提凈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卷2

心性能見的靈妙光明的功能,與自然界的虛空和物質現象,本來就是一體。
真心自性,本來光明圓滿,同時也具備幻有與妄想的作用,
可以生起物質色相與虛空的現象,表現在人們能聞能見的作用裏。

“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捏所成故。”卷2

第二個月亮,既不是原有月亮的本身,也不是憑空而來的影子。
之所以出現第二個月亮,是由於用手捏住眼睛,造成視線分裂而形成的。

《楞嚴經》指出,第二月幻而非實,迷執的眾生每每執幻為真,
猶如翳眼之人誤認為有第二月。  
    禪宗將“第二月”發揮為活潑機鋒,如:

“雲岩掃地次,道吾曰:‘太區區生!’
師曰:‘須知有不區區者。’
吾曰:‘恁麼則有第二月也。’”   《五燈》卷5


《曇晟》反對在日用之外別求玄遠之道,主張真妄一體。
禪宗關於“如何是第二月”的回答也富有機趣:

“山河大地”同上卷8《志球》、 
“森羅萬象”同上卷10《文益》, 
是將客觀物象當作第二月;

“汝問我答”同上卷8《行欽》、 “月”同上卷10《道潛》, 
是將語言文字當作第二月;

“捏目看花花數朵,見精明樹幾枝枝”《傳燈》卷25《慧明》, 
是從理性層面說明第二月是幻生之物。

這些機語都旨在使人認識到,由於六根的粘著性,生起了虛幻的第二月。
參禪者只有洞明第二月係妄心所生,才能撥落幻象,
洞見孤圓朗潔、光吞萬象的心月。   
    
梅庵曰:
將就第二月之說
更正吳言生之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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