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楞嚴經"全於末那,半分微細"二句以經釋疑之:
諸說紛紜先列出再一一匡正之:



二識無邊處天:
諸礙既銷,無礙無滅,其中惟留,阿賴耶識,全於末那,半分微細,如是一類,名為識處。


1.
此無色界第二天也。
前天(無色界第一天)諸礙既銷而無。則不依於色。
此天無礙之無亦滅。則不依於空。其中惟留第八阿賴耶識全分俱在。及第七末那識半分微細。良以色空若在。全分末那俱在。今色空既盡。故惟半分末那入微細也。以其厭空依識。故報生識處。名識處定焉。在彼固自以為離色離空。即性真也。而豈知迷實同於無想乎。


依正之礙既銷。無礙之無亦滅。色空既盡六識分別不行則唯留阿賴耶識。
而七八相依七識恒執八識為自內我。然七識不緣第六。
今六識已伏而云全於半分者。以轉末那功在第六。六識分別既伏則七識中分別之法因第六而有者亦與六識同伏故云全于半分微細也。若據唯識末那不緣外境唯執八識見分為我。今根身既除前五識不行。則八識見分中粗緣已無唯留半分微細執于識體而已。空多則散捨空緣識。與識相應名識處定。 


2.
諸礙既銷。外色內色俱空也。
幻質既空。遷變亦停。故曰無礙無滅。

色法已空。心法未盡。故曰其中唯留。
其中。指此天之中也。他解其中。謂六識之中。祇聞賴耶含藏六識。豈有六識藏賴耶之理乎。 


阿賴耶。此云含藏。末那。此云染污意。泛常之人。阿賴耶識中。含藏兩種生滅心。即七識與六識。
此天之人。
六識粗分已滅。細分尚在。七識全在。故曰全於末那。 


半分微細。六識亦名分別事識。托根而生。分別外塵。境空故心亦空。唯有空境之心猶在。
境易見。故名粗分。
空難明。故名微細。
此天依此微細之識而處。故名識處。
 


六識全無。即出三界故。或有解此半分微細云。末那外緣六識。內緣八識。內細外粗。合為全分。
外緣六粗半分已滅。內緣八細半分尚存。故曰半分微細。此義不然。

唯識云:六識全滅。即出三界。
可知非想非非想處。六識尚未盡。
假使三界之內。已滅六識。不應更受輪轉。非想。有下生之時。即六識復生。
可證三界之內。只伏六識。不斷六識也。六識且未斷。七識缺半分。萬無此理。

若云:八識體。以七識為細半分。以六識為粗半分。此天六識全伏。七識全在。故曰全於末那
半分微細。如是解釋。亦合文理。 



3.
楞嚴經註云:
故曰全於末那半分微細。 即末那所緣六識之半分微細也。末那不能緣外境。 止能緣六識之分別以為分別。此半分微細。羅漢始斷。
半分微細者即第六識。今留一半緣識之分。不留緣色空分。故云半分。以此第六色心俱緣。故留半也。行人入此定時。厭患虛空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即舍虛空。轉心緣識。



半分微細:
六識亦名分別事識。托根而生。分別外塵。境空故心亦空。唯有空境之心猶在。  六識全無。即出三界故。


或有解此半分微細云:
末那外緣六識。內緣八識。內細外粗。合為全分。
外緣六粗半分已滅。內緣八細半分尚存。故曰半分微細。此義不然。


可知非想非非想處。六識尚未盡。 假使三界之內。已滅六識。不應更受輪轉。
非想。有下生之時。即六識復生。 可證三界之內。只伏六識。不斷六識也。
六識且未斷。七識缺半分。萬無此理。 
若云:八識體。以七識為細半分。以六識為粗半分。半分微細。如是解釋。亦合文理。
 

 

 

 
4.
有頂已銷界礙。空處又銷身礙。故云諸礙既銷。顯唯有空存也。
今以緣空無邊。令心散漫。乃作意欲忘。久久定成。并前無礙之無(無字宜作空字)亦復俱滅。顯惟有識存也。


其中者。即指所存識中唯留賴耶等。顯六識已滅也。言六識乃托塵似有。離塵實無。今既色空俱滅。六識無托。已與之而滅故。阿賴耶識但是帶言。其意為顯末那。言末那以賴耶為體。唯有賴耶。方能保全。今所留者。乃阿賴耶識所保全之末那。而又言半分微細者。以末那外緣六識。行相麤顯。內緣八識。行相微細。今六識既滅。則外緣六識半分之麤顯者已滅。故所留者。唯內緣八識半分之微細者也。是知此之識定。唯以末那為能緣心。賴耶為所緣境耳。按古德半分微細之解。種種異說。各有所據。今則唯據本經。不必強同。一音異解。亦不必辨。名為識處者。色空俱滅。唯覺識心無邊。所謂厭空依識是也。 


4.
直指:
諸礙即前身礙。身礙不銷。則一切礙不銷。言諸礙銷。則身礙銷也。此礙銷。而滅礙之心亦銷。於此不覺。則唯依賴耶。全於末那矣。賴耶之迷。迷於末那。故曰全於末那半分微細。即末那所緣六識之半分微細也。末那不能緣外境。止能緣六識之分別以為分別。此半分微細。羅漢始斷。然則既斷半分微細。則六識全斷。楞伽云。我說分別識滅。名為涅槃。亦許二乘涅槃同於如來耶。夫分別識滅。名為涅槃。此自藏識明白者言之。二乘不知八識。但滅六識所緣五識塵境。則外半分不行。內半分為末那所緣者亦滅。此半分滅。證人無我。而末那所緣八識根本未滅。是為法我之障也。 



5.
正脈:
首句躡前天果相。次句以下即本天功行果相。溫陵曰:諸礙既銷而無。則不依於色。無礙之無亦滅。則不依於空。惟留阿賴末那。即厭空依識者也。名識處定。故報生識處。賴耶第八識。末那第七識也。而末那所緣色空識三。此位厭色空而依識。則色空麤緣已無故。惟全半分微細也。


6.
楞嚴經要解:
諸礙既消而無。則不依於色。無礙之無亦滅。則不依於空。唯留阿賴末那。即厭空依識者也。名識處定。故報生識處。賴耶第八識也。末那第七識也。身根既消無復六識。故唯二者獨留。而末那所緣。色空識三。此位厭色空而依識。則色空麤緣已無。故唯全半分微細也。


7.
通曰:
四無色天。定性聲聞所居。
若迴心者。迴智向悲。濟生利物。不住小果。入菩薩乘。名大阿羅漢。
其鈍根者。不能發明智慧。復由定心忻上厭下。厭色依空。入空無邊處。身礙既銷。不依於色矣。無礙之無亦滅。又空無所空矣。身根六識。俱已泯絕。唯留八識全分。七識半分耳。 


末那七識。原無定位。
外緣色空。則依六識。名麤。
內緣八識。但內執。無外緣。名細。

此厭空依識。名識無邊處。進之識心全半都滅。非真能滅也。
但以識心湛不搖處。迥無攸往。便以為本無所有。真性本來無一物。而此識心都滅。亦略相似。



PS:
前四陰(識陰、行陰、想陰、受陰)比較微細,每陰有一結;色陰比較粗,故有二結;合共六結。 解結. 解結要從粗至細,次第解開;六結解盡,五陰消融,五濁即淨。

論云:無明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粗。


請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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