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的粉絲兼開悟者簫平實
的偽十方論壇突然開竅似的
把梅庵September 16, 2005的貼文再浮出水面來

“buddhisms 該用戶已被刪除”裡的buddhisms 就是梅庵

http://www.a202.idv.tw/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033&extra=page%3D1&page=1


若大家有興趣可以找梅庵最早期2005年”開悟者“的貼文
都是論真唯識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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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6, 2005

下面是宗鏡錄對真唯識量的解釋
此永明延壽破玄奘之真唯識量有過之處~~


永明延壽禪師乃悟道之祖師
以一代宗師來釋唯識更有其獨到之處~
且較之玄奘與唯識專家所釋更能深入!
乃悟道者方堪稱心的專家
因一切眾生心悉知悉見矣~~

宗、因、喻. 因明之三支

宗:真故。極成色。是有法。定不離眼識
因: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
喻:如眼識。

因云:
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
同喻:如眼識。
合云:
諸初三攝。眼所不攝故者。皆不離眼識。
同喻:如眼識。異喻:如眼根


宗鏡錄 (卷51)


玄奘立唯識比量云:
真故。極成色。是有法。定不離眼識。宗。

因云:
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
同喻:如眼識。
合云:
諸初三攝。眼所不攝故者。皆不離眼識。同喻:如眼識。異喻:如眼根


問。因初自許之言何用?





 答。緣三藏量中。犯有法差別相違過。因明之法。量若有過。許著言遮。
今三藏量既有此過。故置自許言遮!


解釋如下~~

因支自許之作用
乃"緣三藏量中。犯有法差別相違過。因明之法。量若有過。許著言遮。
今三藏量既有此過。故置自許言遮"此自許二字是為簡別遮除本身已存之過 
使其"因"能被立敵雙方所認可
因大乘之“色”,有“離眼識之本質色,有不離眼識之相分色。
若離眼識色,小乘即許;若不離眼識色,小乘不許。 

今三藏量云:
真故極成色。是有法。若望言陳自相。是立敵共許色。
及舉初三攝眼所不攝因。亦但成立共許色不離於眼識。
若望三藏意中所許。但立相分色。不離眼識。
將初三攝眼所不攝因。成立有法上意之差別相分色。定不離眼識故。

此處永明延壽指出玄奘之量有過~~
自許是為遮過而設!且未指出此過並防住~
竟然還被稱揚"萬代之正軌"

及至今光邏輯科學上來看
玄奘在色之理解與運用上都都犯下很大的錯誤
因‘本質色’與‘相分色’是不同且不能混淆的法相
玄奘於此竟用有法自相下之意許來與人對諍~~




宗鏡錄 (卷51)

問。後陳眼識。與同喻眼識何別?

答。言後陳眼識雖同。意許各別。後陳眼識。意許。是自證分。
同喻眼識。意許。是見分。即見不離自證分故。
如同宗中相分。不離自證分也

解釋如下~~~

對宗後陳之眼識與同喻眼識的進一步之釋
乃永明延壽深入“真唯識量”對唯識獨到之地也。
因該量中宗、喻同時使用眼識,此玄奘並未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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