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嚴法師鼓吹器官捐贈,乃始作俑者也!

請看:
替證嚴法師背書的愚民
七月半的鴨子~軟體之美

再加上
被證嚴法師洗腦成貪圖功德的慈濟志工
於是演出一場全球醫學史上最嚴重疏失的神話


評--淺談器官捐贈, 立言的教授師正光寫的書(軟體之美)

http://iexwhy3s.com/forum//index.php?showtopic=1529&s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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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器官捐贈者須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使得捐贈器官。

本人已經死亡,生前無捐贈意願或行使捐贈動作時即為非自願性,而捐贈動作是在法定代理人(家屬)同意下完成,將來受害者訴諸司法程序時,這點是其絕對不容置疑的,法定代理人概括承受被代理者所有權利、義務,包括遺產行使、器官捐贈皆是,而器官捐贈是在法定代理人同意下進行的,關於這點將來法定代理人在法院訴訟上會站不住腳。

但這件事全然加諸於醫院也不盡公平,當初決定捐贈死者器官的法定代理人(家屬)亦須負相對成數責任,這不是今天家屬一句:「同意捐贈時實不知其生前已罹患愛滋病云云」就可以交代的,今天我成為法定代理人,很好心的將死者器官捐贈出去遺愛人間時,我必然簽署相關器官捐贈文件,這些文件所代表的法律意義等同捐贈者當事人同意,所捐贈的器官若有法定傳染病等非適用捐贈疾病也是要法定代理人事先查知方期能行使器官捐贈動作,所以一句不知情無法在法律上站的住腳的,否則就不要成為法定代理人完成器官捐贈動作。

今天我是受贈者家屬,我應該會兩邊都訴諸法律,一個是民法、一個是國賠法,外加一個業務過失傷害,死前再交代家屬每個執刀醫師追加一條刑法「業務過失致死」X5,雖然已經分不清楚究竟是因器官移植導致免疫低弱導致敗血症最後形成多重器官衰竭,還是本身生理條件已然衰弱。

同意捐贈者法定代理人簽署家屬、執行器官移植醫院執刀醫師、通報人員這次都會背上很大的黑鍋,來路不明未經檢驗通過的器官不要亂同意捐贈、未親眼看見詳細完整病例報告不要急救章執行術式、未再三確認正式檢驗報告不要隨意告知第一線執行人員,今天為什麼這些神奇的器官,經過這些神奇的步驟,完整無誤的神奇的移植到無辜的受贈者身上,發生在這幾乎不犯錯的模範生醫院裡?這才是最弔詭的地方。

今天大家目睹了台灣器官移植史一個神話的出現,一個AIDS患者地方衛生局通報列管已知道、衛生署受通報也知道,同意捐贈者不知道、移植醫院檢驗已知道、移植醫師居然不知道、移植時通報衛生署同意該次器官移植衛生署居然也未告知移植醫院醫師捐贈者法定生理條件允許與否,大家喜孜孜的把器官捐贈這場死了一個得到五個的零和遊戲當作一件喜事沒想到卻當場變成一場多重悲劇,這不叫做神話那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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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2008年舊帖複製上來
 
3000 發表於: Mon.03/10, 2008 04:24 pm 
mercy
我3000就發願承擔好了,還有問題嗎?
相信也有很多人樂意如此! 


mercy你這講法只能說是有偏見,法師能不以賺錢為目的,在窮鄉僻里,集眾力募款建醫院。還第一位主張不收保証金,讓許多偏遠地區的人免長途奔走求醫之累,已是很了不得、不容易的事,試問有那個財團會去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你竟還要求讓一切眾生看病都免費?也就是主張讓有錢有能力付費的人看病也都免費?讓有錢人享受本應讓更多窮苦區人的求醫機會,你這種錯誤心態實在要不得!何況慈濟醫院並沒賺到錢也是事實,花蓮慈濟至前年才開支平衡,慈濟能維持一家醫院開銷已是不容易的事,汝竟還傻呼呼的要求不可能的事,你以為慈濟是在開中央銀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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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y2009 發表於: Mon.03/10, 2008 04:48 pm 
哈~~~
>>>我3000就發願承擔好了,還有問題嗎?
發願承擔甚麼?
請說清楚!!!
這將讓諸佛菩薩護法龍天共鑑的
不得稍有輕忽


慈濟不但將證嚴法師神化了
還將證嚴法師比之與佛齊
稱之為上人
在慈濟裡不用誦經也見不到佛經
只教人做世間的功德

在慈濟裡見到的只有販賣超貴的東西
及販賣證嚴法師的書

出家人去經營世間的事業
自古以來屬證嚴法師的膽子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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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發表於: Mon.03/10, 2008 07:29 pm 
你不是說要承擔惡果嗎?
但捐器官給人會有惡果,倒是你說的,
你這說法,是否阻人善念,就像那蠢蕭一樣
因果自已承擔了!


上人不過是佛教界裏一種對師父禮貌的尊稱,又不是什大不了的名號
就像先生太太一樣平凡,你有何好驚怪的!
証嚴法師以法華經為主,還寫了不少佛經註解,
如37道品、無上義經...等,也有各種開示,也有禮拜法華經的修學,你怎沒看到呢?
証嚴法師重的是寓身教於言教,重視日常行經,而不是口誦心不行,
潛移墨化融世間的功德於出世間法,一般人世間的功德都做不來了,
你還想要什大功德?

慈濟不過是賣些自製平價素食營養粉與蠟燭,那來超貴的東西?
證嚴法師賣的書,將所有版費年底歲未祝福時都捐給眾生有問題嗎?
佛陀也不禁出家人經營事業,不是也許僧人經營典當業嗎/
出家人要是托缽在中國行不通,那自食其力生活有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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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y2009 發表於: Mon.03/10, 2008 08:06 pm 
哈~~~
還是不敢明白地承擔!
來!我教汝!
我3000今天發願為所有器官捐贈之眾生承擔一切惡果!
請照著大聲說
否則不要大言不慚地說要承擔


『頭目腦髓悉施人』

《大寶積經》卷九十
無生法忍菩薩應住三施,何等為三?所謂王位布施、妻子布施、頭目支分悉皆布施,

憑這一條便可以以佛說"鼓吹人家捐贈器官"?
所謂布施就是捐贈器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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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之美 發表於: Mon.02/25, 2008 11:48 pm
無生法忍菩薩 是否 因修行人身體已產生質變不適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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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y2009 發表於: Tue.02/26, 2008 10:11 am
所謂王位布施、妻子布施、頭目支分悉皆布施,如是施者名為大施,名極妙施。


頭目支分悉皆布施者
其意乃是為眾生不惜犧牲生命
非叫汝去把身體器官捐贈

業識遍佈全身之神經系統
讓自己的業跟受贈者糾結在一起?
這一糾結
就像兩串粽子糾結在一起
兩串粽子無邊業識何時了結?


一個人生死有命
重要的是讓眾生知道修行
死後再得人身
繼續修行
而非去接受他人器官
去延續生命!!!


若接受死刑犯
將其無邊業識跟自己糾結在一起
何期愚也!!!
又鼓吹者其所招之業更無邊無盡也!!!
信不信隨汝!!!



>>>無生法忍菩薩 是否 因修行人身體已產生質變不適器官捐贈
若已行至無生法忍
還好辦!
若未行至無生法忍之修行人
是否累劫修來
將因器官捐贈
不但化為烏有又越滾越多!!!
何苦?
不如先至彼岸
再倒駕持慈航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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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慈濟,快逃~
2011/8/29


慈濟志工,明知自己兒子是同志又有精神方面的異常,
>>>第一錯:家人明明知道是同志還捐(這個要負最大責任吧)

因被證嚴法師洗腦,貪圖功德
現在不但沒有功德,反而害了別人!
台大應該出來說:我也是受害者

我就奇怪既然是慈濟志工,為什麼不捐到慈濟醫院?
我以前就說過
請證嚴法師發願為這些器官捐贈之眾生承擔一切惡果! !!!
到現在證嚴法師還不敢承擔!!!

台壇的慈濟委員~軟體之美
大概已經失蹤了?
否則現在應該是軟體之美站出來
“發願為這些器官捐贈之眾生承擔一切惡果! !!!”的時候了


當AIDS進入末期時,病毒會入侵神經,使你全身無法動彈
末期病人將會求生不能,求死不能.只能躺在床上,從可以在那些末期的病人身上找到蛆以及其他肉食昆蟲.
因為末期病人身體已經開始腐爛產生腐爛的氣味吸引昆蟲,但是卻還活著.
因為身上的痛會使末期病人無法入睡,而且會聽到蟲在咬的聲音.
聽說打嗎啡才能止痛

台大醫院誤將一名愛滋病感染者的器官移植給五位病患,造成全球醫學史上最嚴重的疏失。
第一錯:家人明明知道是同志還捐(這個要負最大責任吧)

志工母自責:以為做功德 不知兒染HIV
2011-08-28 中國時報 【李坤建/竹市報導】
 台大醫院誤將愛滋感染者的器官捐贈用於移植,導致五名病患受害。器官捐贈者的家屬獲悉後相當震驚,尤其是當初主動聯絡台大的死者母親,更是自責、內疚,「我不曉得兒子有感染愛滋,如果知道,就絕不會捐去害別人了。」「唉,原本是想替兒子做好事、積功德,沒想到反而害了人,實在對不起!」

 據了解,發生這樁離譜醫療疏失,是竹市一名中年男子廿三日上午墜樓身亡後,其母主動打電話給認識的台大醫師,表明願將愛子器官捐出。由台大器官捐贈小組(NTUH OPO)摘除心臟、肺臟、肝臟及兩腎臟,隔天移植給五名病患,但進行愛滋病檢驗竟發現呈陽性,也就是台大將愛滋器官移植給病患。

 警方表示,死者廿三日上午十一時和友人返家,發現沒帶鑰匙,家人又不在,他從隔壁鐵皮屋頂架鋁梯,嘗試跨越到二樓住家窗戶,沒想到重心不穩失足墜落,友人見狀趕緊將他送往醫院急救。因頭部著地顱內出血,翌日傷重不治。檢警相驗後,確定是單純墜樓身亡,家屬也無意見。

 死者的母親是慈濟志工,以前聽聞有人死後將身上七個器官遺愛人間,認為是積德、做善事,於是主動打電話給台大醫師,表明願將愛子的器官捐出。

 死者家人說,死者以前在北部從事服飾業,五、六年前生意失敗後就賦閒在家迄今,精神方面有異常,有就醫治療卻未見好轉。

 家人透露,死者讀大學時就知道他有喜歡男生的傾向,家人也認識和他交往過的所有男同志,覺得同志交往圈很單純、不複雜,也沒聽他提起過有人感染愛滋,如果知道他感染愛滋,就絕對不會將他的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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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6
這一掛的愚民太龐大了!



錯殺江國慶 狗官涉刑求竟全沒事!

吳增煌
2011年5月24日 11:2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台北地檢署今天(24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起訴前士兵許榮洲,具體求處20年有期徒刑;檢方另認定遭槍決的江國慶遭錯殺,當年的反情報隊成員涉及刑求,江國慶父親所指「狗官」前國防部長、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以及多名軍官因逾追訴時效或是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最高法院檢察署、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聯合新聞稿指出,空軍作戰司令部(下稱空作部)謝姓女童命案,暨空軍士兵江國慶疑遭不當取供等案,經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下稱特偵組)督導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下稱軍高檢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中地檢署)共同偵辦,於5月24日偵查終結。

江爸爸生前在牆上釘著一張為江國慶定罪的軍方官員名單,上寫著,「判不公的狗官,沒有良心害您冤枉死,您要我,他們報仇,免客氣,一個一個,我還您清白,我、我、我,報仇要緊嗎?」,「國慶:有冤報冤,有仇報仇,狗官害死您,您要明白嗎?」其中,許榮洲名列其中。

江父列出的軍方官員、士兵名單包括呂德義、陳肇敏、方中民、鄧振環、羅正南、李敘鉅、張冠民、蕭開平、黃瑞鵬、胡進成、何祖耀、謝安慈、劉景太、盧煥城、胡功信、甯方中、李偉萃、許榮洲。(或有筆誤)

原文網址: 錯殺江國慶 狗官涉刑求竟全沒事!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5/24/91-2714879.htm#ixzz1NNQOmeA7

大家還記得我說過的“狗官現形記“嗎?
又出現了!
將來還會不斷地一一現形啦!
大家等著看吧!
只要是狗官都將躲不掉!

世間法的小狗官都躲不了
更嚴重的上人大師這兩尊偽佛
當然也將無法遁形
只是在他四周這一掛的愚民太龐大了!
一尊號稱五百萬
一尊號稱千萬

這兩尊的愚民實在太龐大了!
所以只能等到最後壓軸才走得了!

愚民們,梅庵現在唯一能做的
是替你們製造見光死的因緣
偽佛今天被梅庵說破了!
愚民們,看看能否因此手下留情都留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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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5
請舉經證器官捐贈之必要?

軟體之美 發表於: Wed.02/13, 2008 04:04 pm

立言的教授師
正光
又再反對器官捐贈
這本首頁反對死刑犯器官捐贈

自己不肯器官捐贈
出書叫人不要器官捐贈

真是連死刑犯 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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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y2009 發表於: Mon.02/25, 2008 09:02 am

是誰在鼓吹器官捐贈?
是哪位住持在開醫院?

唯覺老和尚嗎?
聖一老和尚嗎?
淨慧老和尚嗎?

所以學佛不要笨死!!!
一點智慧都沒有!!!

軟體之美呀~
以汝淺薄的佛理
去盲目鼓吹器官捐贈?
正是笨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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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之美 發表於: Mon.02/25, 2008 09:08 am
以汝臭屁的佛理
去盲目附和老蕭?
正是聰明死啦!!!



菩薩

請回去複習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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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y2009 發表於: Mon.02/25, 2008 09:18 am

老蕭非全是錯的
雖然還是歪理一堆
可正其理
非反其意!!!
但汝是完全盲從愚癡之人


請舉經證器官捐贈之必要?


誰最不應器官捐贈?
可能連老蕭都不知道

就是修行人
何故?
乃修行人身體已產生質變
不適器官捐贈!!!

如是佛陀會鼓吹行者去器官捐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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