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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亮“不對緣而照,不觸事而知”
石頭曰:
當明中有暗者。以明無作故。
當暗中有明者。以暗無取故。
 
首楞嚴曰:
無作無取。明若有作。不應容暗。暗若可取。不應受明
 
首山臨終偈曰:
白銀世界金色身。情與無情共一真。
明暗盡時俱不照。日輪午後示全身。
 
果午後泊然而化。黑白兩忘之效也。
 
 
洪文亮之“不對緣而照,不觸事而知”正是忘不了知照也!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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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再續洪文亮的斷滅論

未至祖道者多止於:
妄生分別。以分別故。墮三惡道。

要人做到像白癡似的不能分別
說的人編出一些奇怪的言詞

痛很痛,舒服很舒服呀.但是呢,有沒有能受所受?你假設的能所沒有。但是,它不屬於你假設的能所在交換,這就是“二俱寂滅”。


這種"不屬於你假設的能所在交換"“二俱寂滅”。

讓你相信他做得到
就是你做不到

但即便是他能做到
也成了小乘之斷滅一闡提

不信請看覺範怎麼說:

如言以分別故。墮三惡道。則不分別。遂成無上佛果乎。
曰:不分別。則機關木偶耳。非能得道也。

就知道為何祖道萬劫難遇!!!

而埜火燒山林。禽蟲皆死。
而火亦速滅。不聞火受三惡道苦。可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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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業障經曰:
佛告比丘。一切諸法。本性清淨。然諸凡夫愚小無智。於無有法不知如故。妄生分別。以分別故。墮三惡道。


傳曰:
如言以分別故。墮三惡道。則不分別。遂成無上佛果乎。
曰:不分別。則機關木偶耳。非能得道也。
維摩經曰:
無我無造無受者。
善惡之業亦不忘者。遮凡夫愚小墮增益損減謗。而密示無生之妙也。
永嘉曰:
誰無念。誰無生。若實無生無不生。喚取機關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
又曰:
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償夙債。

今推其效。以盡其執情。世間法。殺人者死。
而怒波覆舟。舟人皆死。不聞水與風有罪。出世間法先論因果。
故曰:
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忘。
而埜火燒山林。禽蟲皆死。
而火亦速滅。不聞火受三惡道苦。可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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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