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切世間因果相酬。生死不絕。於諸識中。何識為主?
答:生滅因緣。
最初依阿賴耶識為體。以意識為用。

如是三世因果。流轉不絕。 功在意識。
以是義故。意名:相續識。

起信論云:
復次生滅因緣者。謂諸眾生依心意識轉。
此義云何?
以依阿賴耶識。有無明不覺。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分別。相續。說名為意。 

此意復有五種異名。
一名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
二名轉識。謂依動心。能見境相。
三名現識。謂現一切境界相。猶如明鏡。現眾色像。現識亦爾。如其五境。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不由功力。
 
四名智識。謂分別染淨諸差別法。
五名相續識。謂恒作意相應不斷。任持過去善惡等業。令無失壞。成熟現未苦樂等報。使無違越。 

已曾經事。忽然憶念。
未曾經事。妄生分別。
是故三界一切。皆以心為自性。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當有天忽然想起某人欠汝百元
雖無意追討
但請告訴自己乃
相續識。謂恒作意相應不斷。
再起現行~

當汝開車到目的的停車場
還未進停車場
就會直嚷一定沒有停車位時
請代我敲汝之腦袋
別被業識所矇蔽啦!!!

直到有一天
這種毛病沒有了
恭喜了!汝業識少一樁了!



何以故?
一切諸法。以心為主。從妄念起。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
是故當知:
一切世間境界之相。 皆依眾生無明妄念而得建立。
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從虛妄分別心轉。
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

至此如何眾生之所名為眾生
諸位可因此而恍然大悟乎?
哈~~~
請再往下看:

問:生滅因緣。別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而得生起。 
答:古師釋云:
生滅因緣。體相有二。
一阿賴耶心體。
不守自性。變作諸法。是生滅因。
根本無明。熏動心體。是生滅緣。

又復無明住地諸染根本。 起諸生滅。故說為因。
六塵境界能動七識。波浪生滅。是生滅緣。
 
依此二義。以顯因緣。
諸生滅相。聚集而生。故名眾生。
而無別體。唯依心體。
故言依心。即是阿賴耶自心相也。 

又真妄和合諸識緣起。
以四句辯之:
一以如來藏唯不生滅。如水濕性。
二七識唯生滅。如水波浪。
三賴耶識亦生亦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靜。
四無明倒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風。非水非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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